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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夫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28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办法: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再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若起诉离婚后经人民法院判决之后不给抚养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承担能力、当地的经济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起诉离婚后,如果前夫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孩子母亲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经判决,如果其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对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对方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完成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一般在判决载明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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