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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生完孩子女方走了彩礼三金能不能要回来?

彩礼 2023-07-28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彩礼钱能要回来,但不会全退。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的返还数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没结婚但是生了孩子的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彩礼。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如下: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
    2、登记结婚的男方年龄需满22周岁,女性年龄需慢20周岁;
    3、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必须为无配偶,如未婚、离婚等;
    4、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胖系血亲的关系。
    二、结婚登记的步骤: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申请;
    2、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后,各自填写法律依据:《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将资料填写完毕后,男女双方需在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面前,亲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申请人那一栏中签下自己的姓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提交的信息及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准予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2和3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的描述符合第1种情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返还彩礼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全部要回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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