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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结婚之后,孩子已经有三岁多了,不做亲子鉴定可以吗?

子女抚养 2023-07-28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做亲子鉴定,应当在合格资质机构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用于法庭证据的,鉴定应当在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况如下:父母一方怀疑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的;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父母或子女在办理移民时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或需要确认的;子女虽多年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且要求亲子鉴定,一般需要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要求亲子鉴定的情况可能有: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求确认父子关系;父母或子女在办理移民时被有关当局怀疑没有血缘关系的;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或需要确认的;子女虽多年认亲但无确切凭证的;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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