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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为安阳太原发生车祸,死亡赔偿金按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8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下列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1、一般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根据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可以通过下列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1、一般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根据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死亡的赔偿金额标准是这样的: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车祸死亡需要赔偿误工费吗
    车祸死亡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受害者因车祸死亡后,误工费一般都包含在丧葬费里面,不会额外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而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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