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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公司欠钱还不起,法定代表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债务追讨 2023-07-28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决定,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公司财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 在我国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包括:
    1、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法定代表人判处刑罚。但法定代表人证明其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除外;
    3、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具有一定的民事责任风险。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也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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