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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让我加班到晚上没有加班费,我不想加班,可以吗?

讨薪 2023-07-28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算违法。若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算违法。
    若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要求职工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单位要我加班,我有权利拒绝。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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