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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被别人的车撞了,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没有误工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8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交相关证据,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 一、车撞到人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1、车撞到人误工费保险公司是否赔,要看受害者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车撞到人,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的,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如果受害者没有人身损害,或者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赔。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纯车损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只是造成车辆受损的,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是没有误工费赔偿的,误工费是造成受害人收入减少的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您还是需要走保险的,但事后自己的保险公司会行驶代位求偿原则向对方保险公司或车主索赔。一般来说,出险后理赔流程如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法律依据:《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
    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什么是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取得在其赔付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该项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投保人既可以要求该第三人即责任人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如果投保人选择了后者,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金赔付责任,便取得了对责任人的追偿权利。
    代位求偿权的设立是因为当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引起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一方面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取得对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另一方面又作为第三人行为的受害者而取得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为避免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分别从保险人及第三人获得赔偿,取得超出实际损失的不当利益,并因此增加道德风险所以被保险人若行使保险赔偿请求权就必须将其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保险人代位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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