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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工,因工伤左手桡骨远端骨折,公司已付第一次医药费16000元,第二次医药费还需10000元(取钢板),现公司只愿再赔偿5000元,我想咨询一下怎样赔偿?我是一名农民工,因工伤左手桡骨远端骨折,公司已付第一次医药费16000元,咨询一下怎样赔偿?

工伤赔偿 2019-03-11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致骨折,索赔:工伤的认定、鉴定申报。
    1、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申报工伤认定;
    2、待医疗期满后,申报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赔偿标准的依据。
    3、前述两步相对耗时较长,如双方达成协议,可委托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以尽快取得等级结论。或委托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一般为律师事务所以方便解决份争)向劳动委员会提起委托鉴定申请。
    4、骨折,如未做内固定手术,伤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为十级;如做内固定手术,伤愈后无或轻度功能障碍,可评为九级;如有功能障碍影响,视具体情况来定。
  • 你好,建议申请法医鉴定,具体赔偿标准根据鉴定结果来计算。您的情况大致可能是十级工伤,工伤10级标准: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手指有骨折的情况,可以评10级工伤。
    十级工伤赔偿可获得以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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