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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是给女方的,现在已经复婚了,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8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由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买房,且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因其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市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购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或是婚后房产加了配偶名字的,则房子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婚后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前所购房产婚后一起还贷款的,其房产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购房人是婚前买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房贷也是由个人用自己财产偿还的,那么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房产而不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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