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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处理绵阳北川交通违章?

其他 2023-07-28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违章什么时间处理
    1、交通违章十五天内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逾期不处理会怎样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当事人每天加处罚金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的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交通违章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违章什么时间段能去处理: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流程:准备材料;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持本人有效证件至车管所,现场查询车辆是否出现违章行为。
    若出现违规记录,当事人可要求查看现场照片后,然后再填写确认书;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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