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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这个情况,属不属于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7-28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患职业病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下列情况不属于工伤范围:
    1、劳动者因故意犯罪受到的伤害;
    2、劳动者因吸毒或者醉酒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的;
    3、劳动者在主观意识表现为故意的状态下,对自己进行自残、自杀等过激行为的;
    4、劳动者不是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的;
    5、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下,自愿加班所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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