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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与身份证一起丢失怎么办?

其他 2023-07-28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驾驶证一起丢了的,应当先补办身份证,补办身份证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补办身份证之后,再去补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先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居住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携带临时身份证明去车管所补办驾驶证。补办驾驶证要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可以携带户口薄前往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如果不方便的话,也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去车管所进行驾驶证的补办。申请补办之后,就可以拿到新的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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