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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找我借了五十万去开店,有写借条给我,如果到时间了他不还,我能向法院起诉告他吗?起诉需要些什么材料有写借条给我,如果到时间了他不还,起诉需要些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 2019-03-17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的电话说联系不上被告,你可以申请公告送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一、首先要确认是以个人名义而不是公司名义借款。
    二、如果借款约定有期限利息,事情简单的多,对方须按照合法约定支付利息;最坏的情形是没有约定期限、利息,此时:双方在借条(据)上,既无约定借款利率,又无约定借款期限, 依据合同法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应视为无息借款,但依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三、如果对方有货物、有房产,处理得当的话,你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四、强制执行会有一个时间周期,而且夜长梦多要作好风险防范;摊上麻烦事,想不麻烦也不可能。
  •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你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要求其从催告还款期届满之次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 1、欠条一式两份,债权人也要在上面签字确认知晓夫妻财产独立且各人名下债务由各人承担,这样才属于个人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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