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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那些不还钱的人,但我不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

债务追讨 2023-07-29 0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何找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欠钱不还怎样申请支付令
    欠钱不还申请支付令的方式如下:
    1、要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
    3、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等,如借条之类的,如果是合法的,法院就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强制债务人支付所欠债务。
  • 法律分析:“别人欠钱不还我要起诉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注意起诉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通常情况下,欠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那法院就会受理。债务人失踪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是失踪人。失踪人欠的税款、债务和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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