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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手机店里买了手机不是新的手机,可以赔偿和退换么?

消费者维权 2023-07-29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营者承诺手机是全新的,结果却是一个翻新机,构成欺诈。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如果经营者对所说情况予以否认的话,协商不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将手机拿去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检测报告判断是否是翻新机,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是消费者,商家是经营者,对于商家这种欺诈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惩罚性措施,你可以要求商家赔偿你的三倍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手机换货分为两种情况:网购的手机,可以在七天内无条件退换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线下购买的手机可以依照规定退货,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手机以旧充新是欺诈。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把旧手机当新手机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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