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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交通违章处理带什么证件?

其他 2023-07-29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违章需要带这些证件:
    1、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证证件。
    一般的违章行为,在违章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罚款后,即可予以消除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办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这些证件:
    1、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证证件。一般的违章行为,在违章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罚款后,即可予以消除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办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这些证件:
    一、驾驶员本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驾驶证证件。一般违法行为,违法者到指定银行缴纳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罚款后,可以消除扣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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