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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车上,交警给我贴违停单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9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停在路边被交警贴了罚单的,车主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收到违停贴条的,当事人应该去交警队缴纳罚款。对于违停的车辆,如果不妨碍交通的,交警一般只进行口头警告。如果妨碍交通的,需要将车子停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且进行200元的罚款,而不会扣分。
    法律依据:收到违停贴条的,当事人应该去交警队缴纳罚款。对于违停的车辆,如果不妨碍交通的,交警一般只进行口头警告。如果妨碍交通的,需要将车子停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且进行200元的罚款,而不会扣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收到违停告知单的,应当去交警队处理。违停告知单是指车主出现了违停,现在通知当事人去缴纳罚款的一种文件。也就是当事人需要拿着这个告知单去交警队处理,交警会出具处罚通知书,之后车主依法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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