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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住院三天后,我去了一万多元。当我回来的时候,我的病越来越严重了。然后我去检查。不是那种病是误诊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30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误诊是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但是,如果满足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的,则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 误诊如果因过错造成且损害患者人身健康的属于医疗事故。确认为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首先可申请医疗意外判定,但目前误诊很难被认定为医疗意外。其次能够申请医疗犯错判定,如果构成医疗犯错,依然可要求赔偿。要结合病人情况分析,病理结果错误对诊治的影响因素,分析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如存在过错,则应承当相应侵权责任。 病理的出错率基本上在1%以内,因此诉讼希望很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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