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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六十多岁的单身男撞伤现在住院治疗,他没能力赔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0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后没有能力赔偿对方,如果有投保相应保险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其余情况下,可以与受害者协商,签订协议延期赔付。或者向情人朋友先借钱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对于未达到轻微伤程度的人身伤害,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事由进行协商,可以一次性支付赔偿款,也可以分期支付。赔偿款包括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与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具体费用数额也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院判赔偿,但被告没有赔偿能力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经法院查明情况属实的,则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等到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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