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最高抵押与一般抵押有何不同?

抵押担保 2023-07-30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1、最高额抵押是为未来发生的债权担保,一般抵押的设定是基于债权的存在,一般抵押是为了保证现有债权的存在;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不确定,在最高抵押的情况下,只有到了决算期,担保的债权才能从不具体转化为具体,才能确定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一般抵押担保的债权是特定的,不仅表现为特定的债权类型,还表现为特定的债权数额;
    3、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不适用于只发生一个独立债权的情况,一般抵押是对现有债权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是:
    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
    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
    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主要在于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其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
    法律依据: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区别主要在于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最高额抵押权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其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