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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银行贷款,别人替我担保,我没有抵押,到时还不了钱,银行会没收我的房子吗

银行 2019-05-16 14: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担保分一般责任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需要看你们和银行签订的合同作出具体判断。实践中一般签订的担保方式都为连带责任担保,这种担保如果借款人未还款,那么银行可以要求任意担保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银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银行贷款拖欠,首先,你不会被判刑
    但你会承担非常大的后果:
    1.银行会将你拉入公民信用体系黑名单,你的个人征信将出现这次贷款的本金、欠息具体金额及拖欠的时间

    2.如果你对这笔贷款置之不理的话,银行会在你贷款到期两年后到法院起诉你,在法院判决下来后银行会对你进行强制还款。
    3.以后只要你去办理贷款,银行查询你的征信都会被查到,全国联网,走到哪都没有办法办理。
    建议:你可以跟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还清所欠利息后办理再续贷一年(不过可能不能续一年了,只能小于一年)
  • 关于银行担保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分析如下:最常见的就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抵押的担保方式。其中,作为担保的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而且在抵押物被抵押后,不影响借款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权,但是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可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还有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权利凭证作质押申请贷款。但在使用质押担保的时候,借款人必须注意两点:
    1.质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借款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最后就是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作担保。不过从目前来看,选择这种担保方式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人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另外并不是所有的保证人都满足银行要求。
  • 抵押房产担保无效的原因如下:
    1、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3条规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2、未按我国《担保法》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3、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   
    4、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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