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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3-07-30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受理申请并进行仲裁;
    3、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仲裁裁定书。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准备开庭;仲裁裁决作出前调解;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劳动仲裁的程序: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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