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劳动仲裁程序多长时间有结果?
1、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
2、在开庭四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3、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