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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想把房产证的名单改成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需要付费吗?

房屋产权 2023-07-30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房屋是在夫妻婚内购买的,即便房屋产权证登记为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但该房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或妻一方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双方可以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房产的加名只是一个程序,一般不涉及税费问题。
    但如果房屋是夫或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另一方要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只能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进行。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可以改名字,夫妻间资产转移不收费。但改名需要另一方同意。否则只能离婚后按照财产分割办理。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房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内更名都需要收费,如果是婚内去除夫妻一方的名字,只要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即可,无需缴纳税费,房产登记费50元/套,房屋测绘费
    0.9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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