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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与集体土地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7-30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1、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集体用地又称为集体建设用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是农村宅基地;
    (2)使用权对象不同。集体用地可以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置或者集体产业企业等,使用对象不限。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 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是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 法律分析: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划拨地是指国家对某些主要涉及国防、公益等用地单位给予土地的一种方式,它与出让地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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