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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把房子只给自己已婚儿子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30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给已婚女儿买房,让房产成为女儿的个人财产的方法:父母可以在买房时指定该房只归自己女儿所有,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跟女婿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女婿不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或者是父母可以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在赠与给女儿时,指定女儿为唯一受赠人,这样女婿也不能获得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子归孩子,其父亲的再婚妻子不一定可以居住。房子归孩子的,且孩子在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权决定是否让父亲的再婚妻子予以居住,这是孩子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除非孩子在八周岁以下,那么再婚妻子的居住与否由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以子女名义购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以子女的名义买房,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如果房产已经实际购买下来,并且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房产证上是登记的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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