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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需要提交哪些信息来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0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提交哪些材料
    1、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书;
    (3)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1、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赔付结案。
  •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交通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必要材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事故处理需要的资料有:
    1、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
    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应该报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时限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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