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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31 05: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起诉方式为:
    1、当事人应当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对抚养费案件作出判决;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
    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抚养费标准为:
    1、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解决办法:
    1、双方可以就抚养费再行协商;
    2、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到作出判决后,依据生效的判决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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