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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不舒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工伤索赔 2023-07-31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法律分析】
    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员工受伤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为工伤,但48小时之后,坚持继续实施抢救所花费用,不算在工伤赔偿之内。工伤的认定标准与抢救时间的关系不大,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主要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因公外出;上下班途中,非本人原因等。以及视为工伤的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因此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会算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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