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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同意别人给我起外号是否违法?

其他 2023-07-31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给别人起外号要负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起外号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和名誉权。给他人起外号是侵犯人格权益的行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不受侵犯的权利。
    除前述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给他人起外号不算侵犯人格权益,但构成了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从法律上来讲,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当然,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比如说笔名、艺名等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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