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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结束后,我没有领证的时候借给了男方叔叔2万元。现在我离婚了,向他要钱。他说我已经结婚了。我不知道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7-31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 借钱给彩礼离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并且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由此产生的借款,由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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