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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继母有权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07-31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母的遗产继承具体有:
    1、继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继承;
    2、继母与他人有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办理继承;
    3、若是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后妈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与子女;若后妈未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无权继承后妈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亲的房产有继承权的人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孩子名字的,继承时分割出属于孩子的一部分,再根据继承规则继承。对于可继承部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在无特殊情况下平均分配的继承原则进行继承,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有生活特别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与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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