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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开发商在买房的时候,说3万到6万,但是3万不进入购房合同,这3万我们可以要求退款吗?

房屋买卖 2023-07-31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行为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退房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 法律分析
    :可以退,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的话,开发商不仅要返还所有的已缴纳首付款,还要按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给予购房者一定比例的赔偿。如果是购房者的原因,其实正常来说还是可以退回部分款项的,至于退多少,就看购房者和开放商当初是怎么约定的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买房合同没签可以退。
    一般在以下情况,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若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
    但是如果是自身原因,若无约定,可以和开发商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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