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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试用期被公司开除,公司不给我工资

讨薪 2023-07-31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应该按照试用期工资进行发放。
    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随便辞退人的,辞退职工起码要有个理由,不然得要求他们给补偿。
    那试用期内被辞退了,可以要求单位在一两天内给结算工资,也就说上一天有一天的工资。
    一些公司都是在月底统一发工资的,如果辞职了,然后到月底在通知去领工资。
    用人单位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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