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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部不能正常弯曲,可以申请残疾证吗?

其他 2023-08-01 0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残疾证发放与工伤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
  • 法律分析:残疾证明开据找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到指定的伤残鉴定医院开据证明。残疾证办理1:自己写申请,身份证及复印件,还有照片。2:到区、县残联取一张体检表到残联指定的医院检查看你是否符合办证的条件。
    3:如果条件符合,再回到残联,填写两张残疾证登记表,残联的工作人员会把你的申请上交市、地区残联批准(大约1个月左右证件就批下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第四条 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
    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 二等残疾证的标准如下: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2、双上肢,即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
    3、单全腿或全臂、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
    4、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残疾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视力残疾: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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