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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8-01 0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在法律上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父母的房子,在父母去世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的财产法律的规定如下:
    1、继承的财产一般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等;
    2、继承财产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存在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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