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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孩子一男一女,儿子归男方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在离婚之后男方在孩子没满18岁以前提出要求不让女方有探望儿子,该怎么办好儿子归男方抚养,女儿归女方抚养,该怎么办好

离婚 2019-03-19 1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通常可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去定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通过变价分割或者作家补偿的方式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均与子女无关的,由债务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配合。
    只要不是法院判决禁止这一方当事人探视子女,那么,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子女,对方可到法院提出诉讼,可以对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申请拘留或罚款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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