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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我想问一下孩子的姓名和父亲的姓名。如今我想把孩子的姓改成母亲的姓,到女方户口上可以改吗?

其他 2023-08-01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的姓氏: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未成年孩子跟母亲或是跟父亲姓,都是法律认可的。这两者在法律上都是同等对待的。且即使是非婚生子,其法律地位与法律权利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因此孩子跟谁姓,可由父母协商确定。
    父或母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改变孩子的姓氏,引起的纠纷,法院将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没有结婚证离婚后孩子可以跟妈妈姓。如果孩子未成年,变更孩子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孩子成年的,则需征得孩子同意,由自己去申请姓名变更。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民法典》规定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并不一定要随着抚养方,这二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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