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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请问一下!我外地户口,产证我一个人名字,现房子动迁,加金3年多,没满5年!动迁安置房产证我还能继续办理吗?我外地户口,产证我一个人名字,现房子动迁,加金3年多,动迁安置房产证我还能继续办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4-29 09: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有政策: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 买卖动迁房后,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动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注意事项
      按照相关的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开发商或者是相关的代理公司在代交上述税费之后,就可以申请办理相关的房产证了,同时还应该要办理好相关的抵押登记,随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动迁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注意事项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如果说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还有《购房合同》,那么还应该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发现存在记载错误的话,那么还应该要及时的更改。
    核对动迁房房产证也是非常关键的,业主一定要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说约定取得两证的话,那么还应该要核验证件是否齐全。

  • 1、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在现实中,安置房的种类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3)因各种因素(如征收方手续不全等),专门配建的回迁房,往往办理不下房产证,这种房屋,银行是不接受抵押的。
  •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2、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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