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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能叫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8-0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举报补缴,索赔不可能。员工可通过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网或打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查出情况属实,可监督单位进行补缴。但如果单位只是没有给个别员工按规定缴存,就需要该员工提供详细的资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实名举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义务,若公司未经特殊批准就不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因此,公司应当在录用您之日起30日内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若您向公司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公司未缴纳,您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公司为您缴存。若公司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后仍不为您缴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公司没有按规定缴纳公积金是可以要求补缴的。 单位补缴 住房公积金 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法律依据:《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 个体工商户 、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 可以。
    如果公司不为员工解决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劳动合同中明确限定用人单位为员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的,公司无解决则应该认为是违背了两方的劳动合同的商定,据此提起的争议应隶属劳动争议),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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