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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农村建房,户主是爸爸,如何直接把房产证写在女儿的名下。具体办证流程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3-08-01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写房主的名字,家庭成员都可以房产证的名字与是否为户主无关,只要手续齐全,房产证可以是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名字(一般以出资人为主)。但房屋要和土地是同一个名字。以土地证的名字为准,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和土地证的保持一致,如果想把房产证办到某人的名下,就要先把土地证(土地证是其他人的名字)过户到那个人的名下,再去办理房产证。另外土地证、施工证、房产证应该都是统一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个人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坐落平面图或分户平面图;
    5、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律分析】
    不是必须写房主的名字,家庭成员都可以房产证的名字与是否为户主无关,只要手续齐全,房产证可以是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名字(一般以出资人为主)。但房屋要和土地是同一个名字。以土地证的名字为准,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和土地证的保持一致,如果想把房产证办到某人的名下,就要先把土地证(土地证是其他人的名字)过户到那个人的名下,再去办理房产证。另外土地证、施工证、房产证应该都是统一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个人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坐落平面图或分户平面图;
    5、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写房主的名字,家庭成员都可以。房产证的名字与是否为户主无关,只要手续齐全,房产证可以是任何一个成年人的名字(一般以出资人为主)。但房屋要和土地是同一个名字。
    以土地证的名字为准,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和土地证的保持一致,如果想把房产证办到某人的名下,就要先把土地证(土地证是其他人的名字)过户到那个人的名下,再去办理房产证。另外土地证、施工证、房产证应该都是统一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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