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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内房东出售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租赁合同 2023-08-01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该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改变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即虽然承租人放弃了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但其原租赁合同仍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房屋易主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可以卖房,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房东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房东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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