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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被老板无缘无故地解雇了,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1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暑假工被辞退有工资但是没有赔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员工无缘无故被公司辞退可以赔偿。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任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以按一年来,如果不满六个月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老板辞退暑假工赔偿方式如下:
    1、老板不能无故辞退员工,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不到半年正常的应当是半个月工资,双倍赔偿就应当是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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