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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房地产赠与过户所需的材料

房屋产权 2023-08-01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地籍图;房屋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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