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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出生的时候,丈夫不关心孩子,所以我上诉法院等了两年,最后判决离开。现在孩子两岁了,一次都没见过孩子。判决已经下来半年了,没有给任何抚养费。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 2023-08-02 0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法院已经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已经出具了有关抚养权的判决书的,那么夫妻双方两个人就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履行各自的责任,否则法院有权按照判决书针对抚养权的各种问题进行强制执行,从而解决问题
    2.有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存在不服判决从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财产的分配,又或者是对孩子的探视等各种实际性的矛盾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抚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抚养义务,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义务,法院判决一经生效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强制力,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的给付义务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应为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执行人抚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分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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