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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交了一年生育金,平均工资5900多,社会保障基数3954。我能得到多少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3-08-02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领生育津贴不能再领工资了。生育津贴和工资是有冲突,一般来说,单位发放了生育津贴就不再单独发产假工资,也就是说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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