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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对方30,000高利贷,利息已超过本金,对方还要起诉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02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高利贷给别人能起诉要会本金和合法的利息。但是法律不保护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首先,是不是高利贷不由借款人说了算,由法院说了算。即使真的是高利贷,也不是就不用还钱了。对于民间借贷是否为高利贷有着很清晰的法律规定。借款利率超过
    15.4%,超过部分为高利贷。真对这类问题,要看一下对方是否属于套路贷,如果是套路贷,可以以民间借贷涉嫌刑事犯罪为理由,要求法院讲案件移送公安进行侦查。如果不涉及套路贷,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答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如果不属于套路贷,则要积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方的利率超过法定最高标准,应当依法予以扣减。提供的证据有贷款还还款的详细资料,例如贷款合同、贷款入账记录、还款记录、催收记录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很多人说为什么要借高利贷?其实每个人的处境不同,遇到的事情也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人的亲人躺在手术室等着钱救命,到处借不到钱,最后没办法也只能选择高利贷。借高利贷其实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是投资必然会有风险,利益和风险永远是成对比的。
  • 被高利贷起诉的处理: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在答辩书内详细说明借贷双方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是无效利息。同时还可以主张高利贷的违法行为。被高利贷起诉的,借款人一般只需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利息即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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