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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写什么才有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2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中应当写明:
    1、双方已经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2、约定分配的财产范围;
    3、财产的分配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男女两方可以就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分配问题作出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效的约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先列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出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协议离婚;
    3、财产的具体情况;
    4、财产如何分割、分割给谁;
    5、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满足生效要件才有效,分别是:
    1、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协议离婚财产有哪些分割原则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如果双方能够协议的情况下就由协议去决定,这就是所说的有协议的依协议,协议优先。
    如果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就要按照法定的分割原则,法定的分割原则包括了:
    1、男女平等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照顾付出较多方的原则;
    5、要不侵害国家及第三人的财产权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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