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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对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应该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种类如下: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存在牵连关系,例如,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另一方就无责任,或者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另一方就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发生事故后对方全责的赔偿项目有:受害人因该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住院费、营养费等因治疗而支出的费用,还包括因伤误工的误工收入等;造成车辆损害的,还应当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和贬值金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受害人的伤害情况,由法律规定完全责任方赔偿的具体数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该要赔偿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由于旷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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