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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有个问题要咨询我租的门面房要拆,房东让我走,我里面有很多东西,上面有赔偿,他让我走不给搬迁费,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8-02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不给搬迁费的,当事人可以找房东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房东支付搬迁费。如果房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 房东不给搬迁费可以先找房东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到法院提起诉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房东不给搬迁费的,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拆迁时房东需要向承租人支付搬迁费,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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